教育部每年約7月下旬來函通知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事宜,8月中旬截止,因應作業時程較短,預先公告申請資訊及收件。
如補助規定有異動,依教育部本年度公告之內容為準。
一、補助依據: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
二、補助資格:以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學生(須通過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),且申請時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為限。
三、補助期程:115年8月至116年1月。
四、補助金額: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,至多支領6個月。
五、補助說明:
六、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至 115年7月31日(星期五)17:00 止。
七、申請程序:請填妥「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表」(如附件)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,於期限內繳交或掛號郵寄至師培中心實習組,逾時恕不受理。
八、備註:
若有任何疑問,請來信或來電至師培中心實習組。
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聯絡電話:(02)2939-3091分機60015
聯絡信箱:pw2k@ncc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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